昏暗的地下室中,刁白像狗一样被绑在角落,他面前摆着纸张、笔墨,手不停的在写,眼睛却充满了抗拒。
金力离开大魏前,把金老三、金老四的尸体偷了出来,将他们的血液炼制成粉,通过试验发现,粉末可以控制人心,让他们说出心底的秘密。
亏得有了这粉末,他才从阿爹嘴里套出逃生的路线。
有了刁白的资料,他重振黑苗势力指日可待,他会让那些瞧不起他的女人看到,他比她们强大一百倍、一千倍、一万倍。
刁白控制不住自己的手,大脑却依旧清醒,他勉强改动了与原来笔画相近的字,让整体意思变得完全不一样。
他马上就要死了!
那又有什么关系?
最核心的东西,他已经教给他的儿子。
“哈哈哈哈哈哈!”
金力等刁白彻底停笔,拿着厚厚一摞的养蛊细则仰天长笑,他已经能想象到将苗疆握在手中的景象。
刁白低着头,脑子混混僵僵,他在内心嘲笑金力愚蠢,一个脑子不清醒的人写下的东西,金力居然会信,还觉得能用这东西统治苗疆。
如果黑苗真这么厉害,他还跑什么,直接统一苗疆不好吗?
那群女人真正的厉害,金力根本就不知道!
金力从头看到尾,越看越兴奋,恨不得马上就去实践。
天水城不是个养蛊的好地方。
这里气候太热、太湿,日照太足,不利于大多数毒性生物存活。他还得回到苗疆,那里才是蛊物的天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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