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瞬才夸他把兔子给救了。
下一瞬就又想着吃掉它,吃吃吃,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吃。
其实他不知道的是,苏夏不是没有心,只是过去的日子太过穷困,一年到头,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两块肉。
肉就显得弥足珍贵。
在她的认知里,兔兔跟野猪,野鸡一样都是肉。
活着的时候好好养着,死了之后,就好好吃掉,一点都不能浪费。
或许未来的某一天,当吃肉可以随心所欲,温饱不再是问题的时候,她愿意为了兔兔的那一份可爱,而放弃吃掉它。
将兔子安顿好,苏夏跟它们玩了一会之后,又无聊到蹲在屋檐下叹气。
南宫瑾拿了一本书坐在边上看,被她的叹气声扰得连书都看不进去了。
有些无奈地放下书:“既然这么闲,你就学写字吧,就拿棍子在地上写,对着书本写。”
他要努力让蠢货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才行。
“去你大哥房里把上次那本千字文拿出来,虽然你都认识上面的字了,但是光认字,不会写字是不行的。
正好你的几个哥哥也闲着没事做,就让他们也一块学吧。”
苏夏不想学,写字很累的,手还会酸。
于是她没动。
南宫瑾一眼看穿她的想法:“你要是不学,我就不当你的童养夫了。”
这蠢货一直惦记着让他当她的童养夫,他可以勉为其难骗骗她。
果然,刚刚还不怎么想动的苏夏,一下子蹦起来。
“我马上就去拿书过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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