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刚摇着炒锅做着炒饭。
虽然量相当大,但两份的话,在高峰期的中午和晚饭时,不太划算。
“客人怎么也减不下来啊。”
厨房负责人助手说着每天都在重复的话。
“照这样下去,如果不简化的话,就很困难了。”
“不,在这样的基础上还得增加兼职。但是这样的话成本……”
既然提出了“便宜又大份”的概念,就必须降低成本。
小刚和助手像车马一样工作到晚上十一点。
晚上八点打烊,助手等客人都走远了就走,
而上班较晚的小刚一个人站在厨房里直到打烊。
“今天也很忙啊……。”
店老板王强走进厨房,激动地说。
靠现在打工的人数根本没办法,高峰的时候他也在店里点单。
“那个不错嘛,看着年轻的胖子很养眼吧?”
王强是个胖子。
应该说,正因为我是胖子,所以才开了这样的店。
“附近大学的xx肯定会来的!xx也可能会来……”
说着一个人聊得很起劲。
在强调兴趣的同时,为了提高翻台率,还设定了较高的价格,
“30分钟内结账,每人优惠”。
“哪有那么多钱啊。”
看来确实没有余裕。
自己揉着腰的样子就像个大叔。
以前的王强,给人的印象是比自己年长一些的有钱的大哥哥。
因为家里有钱,所以才会像这样突然想到的事业出手。
而且生意兴隆,应该是有家世和商业才能吧。
“小刚,你不是一直和助手在一起吗?是已婚男人,对吧?”
好男人…是吧。
助手不像34岁,一头利落的短发,身材魁梧,应该是王强喜欢的类型。
“不太适合这种类型吧。”
“即使是胖子,喜欢运动圈还是文化圈也是因人而异的。”
小刚心想,我也不是专胖的,但并没有否定。
任醒来接他的时候和他碰了个面,大概是当时看到任醒才这么想的吧。
“小刚的男朋友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。他既不像文化出身的人,也不像体育出身的人,也不像留着胡子的混蛋,是我们这个圈子里很少有的类型。”
被说成是男朋友,总觉得不好意思。
“不管怎么说,这是一直单身的小刚好不容易找到的男朋友,要好好珍惜啊。”
说着,王强拍了拍小刚的肩膀,眼神温柔。
虽然总是开玩笑,但王强的内心是美丽的。
虽然不再帅了,但对小刚来说,他还是个好哥哥。
下班后,店门口有一辆渐渐熟悉的黑色轿车。
但是,今天那里不可能有那个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我去兜风,正好路过。”
坐上副驾驶座,任醒发动车子。
因为是晚上,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,速度似乎很快。
“犯人是往返于城市之间实施犯罪的。让朋友作为不在场证明的证人。当时是怎样的心情呢……关于这方面的描写,我从昨天开始就很头疼。”
任醒一直沉默着,进入关口后突然开口。
“嗯。”
小刚在短时间内学习到,当他说出自己在写作上的烦恼时,
就意味着他想要思考,所以不要打扰他。
即便如此,烦恼的时候还是会特意和自己在一起。
所以小刚为了不打扰他的思考,只想坐在他旁边。
“对吧。”
又过了一会儿,任醒看着前方说道。
“怎么了?”
“可以去停车场吗?我累坏了。”
那倒是。
首先,从任醒的新居到小刚的工作单位要花一个小时,再加上会合后还要跑两个小时。
到了停车场,小刚先去了趟厕所,填饱肚子后,准备了礼物。
“给我一根。”
然后抽了一根医生要求戒掉的烟。
大概是恋恋不舍吧,上次发售的新作中,登场人物几乎全部都有吸烟的描写。
虽说他的书还算有人气,但读了他的书,确实有不少读者醉心于陈腐的世界观,但尤其对年轻人来说,恐怕意义不明。
即使是小刚,如果对自己的恋人没有偏袒,也一定会在读到前10页时就放弃吧。
休息结束后,两人乘坐的车沿着来时的路返回。
“犯人累了回去了……那就不能写成小说了。”
注意力涣散的任醒突然想起小刚坐在自己身边的事,开始滔滔不绝地说。
“其实,凶手和警察是恋人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”
“也不错。如果警察不把他当成恋人的话,他的证词也会活下去……甚至可以让他做假证词。”
任醒的眼睛在笑。他好像在开玩笑。
万一说了能激发灵感的发言,又会埋头思考。
比起工作,更希望别人关注自己,这是任性吗?
“其实在背后牵着我的手的,是我的恋人。就这样。”
小刚从衣服上轻轻抚摸着任醒的下半身。
“喂,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做这种事!”
“那我们下车吧。”
任醒为难地笑了笑,在附近的收费站下了高速。
半夜里,从出口通往国道的路上几乎没有车。
即使通过了,也会以极快的速度下去。
如果停在路边,在里面做什么都不会被人发现。
任醒躺倒在副驾驶座上,小刚坐在他身上,面对面地吻了他。
也许是因为周围很安静,即使是很小的声响,
在车里也算是很大的狭小空间里也很响。
“这里不好办啊。”
“是啊。”
小刚当时正忙得不可开交,这一切都与他无关。
坐在驾驶席上,头放在任醒的大腿上。
然后把脸放在可以随时把只露出前端的任醒阴茎含在嘴里的位置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任醒是为了虚荣才剥的,但其实是勃起时剥掉2厘米左右的假性包茎。
小刚露出任醒的龟头,一口气含在嘴里。
独特的气味扩散开来。
昨天埋头写稿没洗澡。
小刚细细品味着任醒的男人味。
总有一天只会尝到自己唾液的味道,所以想在那之前尝个遍。
“我射了…。”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说过这样的话,小刚兴奋到极点的时候,嘴里倒了一股温热的液体。
一次,两次…第三次,任醒颤抖的时候,像洪水一样流进嘴里,平静下来的时候,快要溢出来了。
我从鼻子里放了口气,舌头感觉到一股青涩的味道。
小刚从以前就不太喜欢被人提起。
但如果是恋人的东西,就会一下子变得可爱起来。
“哥哥的精液……”
小刚的喉咙在大脑命令他咽下去之前,就已经自动打开,流进了体内。
“有纸巾吗……”
“没关系,我不需要。”
说着,开始在车内翻找的任醒停下手,露出惊讶的表情。
“你吞下去了?”
既然是小刚说的,应该用不着一一确认。
“很浓哦。”
“从上周开始就没射过了……。”
小刚轻轻握住了任醒的粉笔下面的鼓包。
既然这么大,精液自然会多。
射精后,任醒露出困倦的表情。
虽然说稍微睡一会儿,任醒还是直接开车往家赶。
“回去后,我会让小刚也舒服起来的。”
任醒说着,开车时偶尔摸了摸小刚的身体。
小刚含糊地回答。
好几年了,小刚都忘了自己射。
我觉得自己已经度过了那种积重难愈、无法投身于其他事情的时期。
再次见到任醒后,发觉自己对其他地方还有欲望,但对射精的意识还是很淡薄。
因此,只要让任醒射精,小刚就觉得完成了一件工作。
“是积攒太多了吧。明明说了,还是想要小刚。”
说着,任醒的眼睛里闪着妖娆的光芒。
被那样的眼神看着,小刚心痛了。
阴茎的深处。
被任醒一戳就热血沸腾的前列腺。
最近,即使不碰也会有反应,
情绪过于激动时,有时会因为快感而浑身发抖。
“今天也可以送到小刚家里吗?”
刚才吞下的精液和直肠射出的精液混在一起,明天起床后就会排出体外。
虽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,但一想象,再次确认自己是被任醒支配着的,身体还是热了起来。
任醒说的每一句话都刺激着前列腺。
无论是拥抱在一起,还是在一起,还是分开在一起,心情都会变得很好。
“最喜欢哥哥了…。”
还不快点到家吗?
看着窗外匆匆而过的景色,我预感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幸福即将涌上心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