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同意走法律程序,法庭见。@顾宁@星光娱乐传媒】
司意把这条信息发出去,便不再管它了。
她手上有相关证据,司晴跟欧氏19年前的合同,上头有详细的作品说明,还有音乐样品存档,这些证据资料发出来,能更快地证明顾宁那首新歌就是司晴的,但她此刻突然不想这么干。
沈妍既然已经占用了媒体资源,那她干脆就利用一下,让沈妍帮忙宣传宣传她妈的才能好了。
她并不知道司晴还想不想混娱乐圈,但她能看出司晴对于唱歌这件事,是很热爱的,万一哪天她妈还想出道,这就当作沈妍帮她妈预热了。
再则司晴以前的作品如今都转到森罗集团名下了,以后若是重新发行,这也算作宣传了,那些歌曲都是司晴往年的心血,她想司晴也不想自己的歌曲无缘见人。
以前欧恒之所以把司晴的歌曲全部雪藏,那是为了讨好邱雯,好利用邱家赚更多的钱,森罗集团则没这个必要。
她虽没查过森罗集团的底细,但也知道森罗集团成为星洛帝国的龙头企业,已经有一二百年的历史了,一个集团能做到这个地步,且屹立百年不倒,背后的靠山估摸不是一般的强,至少是没必要把邱家放在眼里的。
一个企业做得再大,那目的同样都是要赚钱,她妈的那些歌曲就是现成的赚钱资源,她觉得森罗集团应该不会放着这些资源不利用。
即使他们真的不想利用,她也可以去找森罗集团的领导‘谈谈心’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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