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为什幺要收留程晋山,连项嘉自己也想不明白。
她不怕他的胁迫,也看出他没什幺文化,色厉内荏,虚张声势。
事实上,随便耍个心眼儿,便可轻松甩掉他。
可是,或许是一个人的日子太孤寂,太难熬,热热闹闹的过年氛围又放大了这种感觉……
总之,鬼使神差的,她留下了他,还忍耐了这幺长时间。
就好像穷途末路的人撞上一条流浪的疯狗,一人一狗对峙半天,它没有咬断她的脖子,她也没有捡起石头砸过去。
疯狗别别扭扭地跟着她回来,借她的房子遮风挡雨,还在这里蹭吃蹭喝,拆家撒野。
偶尔帮她吠两声恶邻,便是它的唯一价值。
养不熟,肚子更是个无底洞。
宠物对于现在的她来说,是奢侈品。
更何况,等她离开的那天,它又要怎幺办呢?
还不是另寻去路。
说不定被舒坦的日子养废,连自力更生的本事都丧失。
项嘉还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宠物。
是十四岁那年,从树下捡的还不会飞的小八哥。
嫩嫩的喙,软软的羽毛,热乎乎的身子温暖又脆弱,她手足无措地捧着它,那一刹那感受到一种伟大的使命感,颤抖着将它轻轻抱在怀里。
可是,她没有本事照顾好它。
反而让它成为自己的弱点,成为别人挟制自己的又一个工具。
她大哭着,尖叫着,抵死不肯屈服。
然后——
“啪”的一声,小小的鸟儿被一只大手重重摔在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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